民主管理会制度
民主管理会是养老机构中的群众组织,由院中老人、员工与管理人员代表组成养老院 。
以促进养老机构和谐发展为目的,参与制定修改与老人、员工相关的各类规章制度,协调机构与员工、老人、家属之间的关系,促进养老机构形成科学管理的发展机制养老院 。
享受养老机构管理各项制度的知情权、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养老院 。
听取和了解老人、员工的对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的意见建议养老院 。
民主管理会自行安排活动时间及活动内容养老院 。
民主管理会成员任期为每届两年,可连选连任养老院 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养老院民主管理,保障老年人权益,提高养老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养老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养老院 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养老院全体工作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养老院 。
第三条本养老院民主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:
(一)以人为本养老院 ,尊重老年人意愿;
(二)民主集中养老院 ,集体决策;
(三)公开透明养老院 ,接受监督;
(四)依法依规,规范管理养老院 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四条 养老院设立民主管理会,负责养老院民主管理工作养老院 。
第五条 民主管理会由以下人员组成:
(一)1名养老院 ,担任主任;
(二)副1名养老院 ,担任副主任;
(三)各科室负责人若干名;
(四)入住老年人代表若干名养老院 。
第六条民主管理会职责:
(一)制定养老院民主管理制度;
(二)监督养老院各项工作的实施;
(三)协调解决养老院内部矛盾;
(四)组织开展老年人文化活动;
(五)维护老年人权益养老院 。
第三章 民主决策
第七条养老院重大事项决策,应当充分听取入住老年人意见,实行民主集中制养老院 。
第八条重大事项包括:
(一)养老院发展规划;
(二)养老院管理制度修订;
(三)养老院经费使用;
(四)入住老年人收费标准调整;
(五)其他需要民主决策的事项养老院 。
第九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:
(一)由提出议题;
(二)民主管理会讨论;
(三)征求入住老年人意见;
(四)民主管理会表决;
(五)签署实施养老院 。
第四章 民主监督
第十条养老院设立监督会,负责养老院民主监督工作养老院 。
第十一条 监督会由以下人员组成:
(一)监事1名养老院 ,担任主任;
(二)监事若干名;
(三)入住老年人代表若干名养老院 。
第十二条 监督会职责:
(一)监督养老院各项工作的实施;
(二)检查养老院财务状况;
(三)受理入住老年人;
(四)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养老院 。
第五章 民主管理活动
第十三条 养老院定期组织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养老院 ,包括:
(一)召开民主管理会会议;
(二)召开老年人座谈会;
(三)开展老年人文化活动;
(四)开展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养老院 。
第十四条民主管理活动应当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,发挥老年人主体作用养老院 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养老院民主管理会负责解释养老院 。
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养老院 。
养老院运营实务——养老机构民主管理会制度